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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院将进行三项重大改革

2000-11-0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 据中新社消息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沉德咏表示,今明两年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逐步落实各项改革,主要包括三大方面,即审判方式改革、管理方式改革与体制改革。其中最核心的是体制改革。

沉德咏指出,在改革过程中,首当其冲的是要在观念上实现转变,要根本改变过去社会上那种法院是党委、政府组成部分的观念。要实现摆脱行政化色彩、转向司法化的目标。人民法院的所有改革都不能脱离司法权的特殊性和规律性,也就是独立性、统一性、中立性、排他性、消极性和终局性。法律各项改革应在不违背现有宪法、法律的原则下进行,应鼓励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,对一些不合理、不适应社会的制度进行变革、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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